2005年11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重要的是“叫停”以后
慕毅飞

  温州泰顺县有个村,要修一条“致富路”,需要10多万元资金;为了凑钱,村里决>?定卖掉一棵200岁的古罗汉松;而这棵树又恰好挡在“致富路”上,于是,村民代表大会WXYZ[一致通过了一个“一举两得”的决定:将古树以3.8万元的价格卖到外地赚取修路钱。结果,此事在办理审批手续时,被当地林业部门叫停(10月28日《浙江法制报》)。卖树是被叫停了,重要的是叫停以后怎么办。
    村民要修路,没错;修路要移树,也没错;移掉的树能卖钱,卖出的钱能修路,这主意本身也不错;尤为可贵的是,卖村里的树,村民能>EL)(W捪氲较日伊忠挡棵派笈飧遣淮恚慵迕裼泻芮康姆梢馐丁A忠挡棵排扇讼殖〔炜矗炜春笕衔Ω镁徒浦玻煌饴敉鸫Γ庖婪ù淼墓毯徒崧郏裁淮怼H欢迕裣氩煌ǎ饷炊啻迕竦墓餐婺训烂挥幸籛E徊冀究?,棵古树来得重要?用他们的话说:“用一棵树换我们村的经济繁荣,值得!”最后,卖树方案还是被叫停,因为古树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    当年台州修高速公路,为了移一棵古树,多花了三百多万元。那是国家修高速公路,三百多万元掏的是国家的腰包。泰顺修的是村道,由村民出钱;如果树要移植,这钱W?9鎚L*惐)K=该由谁出?修路需要10万元,村民已经囊中W枭殛羞涩;要是再让他们掏钱移植古树,几乎没有可能。因为参照台州移植古树的费用,移植这棵200岁的古罗汉松,决不会是个村民W承受得了的小数字。那么,由泰顺林业部门掏一笔移植古树的巨资?估计也不大可能,因为这只是一个村级工程。
    剩下的话也许只有一句:既然掏不出移植古树的钱,那就别修这条护不了古树的路。真要是这样,留给村民的结论,也只有一个:这棵古树,挡了全村致富的路。如果事情就此为止,路不修了,树还留着,村民W继续受穷;村民可能就没法不恨这棵妨碍他们致富的树。林业部门现在就发现,这棵14米高的古罗汉松约三分之一的树干已腐枯中空,且因当时建设简易公路导致其部分根系暴露空中,古树已受伤不浅。要是受害程度再有加深,古树一死了之,修路的障碍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呢?这个揣测缺乏善意,但是,这种可能并非绝不存在。
    法律,代表的是国家的、整体的、长远的利益;村民修路,考虑的是个人的、局部的、眼前的利益。要是村民个人的、局部的、眼前的利益得不到保障,法律在一棵古树上所代表的国家的、整体的、长远的利益,也就很难得以维护。权衡两者关系,既要捍卫法律的权威,也要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(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语)”。真要移植古树,这钱不能由村民出;真不让搬树,修路绕树而行多花的钱,政府还要予以补助。因为古树所具有的研究古代气候、水文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,并不只对一个村而言,所以,也就不该由一个村来承担。当保护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相冲突时,法律意志与群众利益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契合点。